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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被拖行致死案被告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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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琼珂 2015-12-29 17:43
摘要:今天(12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闵行交警茆盛泉被拖行致死案在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浩杰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牺牲交警茆盛泉。

 

今年8月19日,此案开庭,庭审从9时30分一直持续到17时。起诉书显示,今年3月11日17时25分许,孙浩杰驾驶宝马越野车行驶至吴中路、虹许路路口时,因超越停车线被路口执勤的交警茆盛泉纠正。之后,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径直行驶至左转弯待转区,茆盛泉再次上前指出这个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孙浩杰不服从茆盛泉要求其直行的现场指令,驾驶车辆强行加速左转,并将茆盛泉拖拽倒地。最终,茆盛泉因颅脑损伤被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日22时45分死亡。孙浩杰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孙浩杰的刑事责任。不过,孙浩杰对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有异议。他认为,起诉书内提到关于自己驾车将交警拖拽倒地的描述与事实不符,同时称“我不懂法律,但我肯定没有故意伤害"。

 

  起诉书摘要

 

(本文转自解放网 编辑邮箱 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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