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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引进创业人才等五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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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琼珂 2015-10-31 09:11
摘要:上海市人社局就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答问。

 

本市将于明天起实施《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服务科创中心建设,国内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引进哪五类人群?

  

答:《实施办法》 坚持人才需求导向,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重点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

  

创业人才是指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创业人才持有的股份须在企业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获得投资前取得。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是指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人才。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是指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企业家是指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参与企业经营并持股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问:对创业人才的政策具体有哪些突破?

  

答:《实施办法》对创业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对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的政策具体有哪些突破?

  

答: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对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的政策具体有哪些突破?

  

答: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对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的政策具体有哪些突破?

  

答: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对企业家的政策具体有哪些突破?

  

答:《实施办法》对企业家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文摘自解放日报。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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