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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讨论剂量的致癌物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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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云无心 2015-10-29 23:39
摘要:同为1级致癌物的,还有酒精饮料、中式咸鱼、槟榔和太阳辐射。如果媒体把标题写成《火腿培根为致癌物 与咸鱼同列》,还能吸引眼球吗?

这两天,一篇题为《世界卫生组织:火腿培根为致癌物 与砒霜同列》的简短报道分外吸引眼球。报道中说:“世界卫生组织预计26日将宣布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为“致癌物”,即致癌程度最高的物质。”而消息来源是“英国《每日邮报》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来自10个国家的科学家评估各种已有证据后同意将加工肉制品归入‘致癌物’,使其与石棉、香烟、砒霜‘为伍’。”

 

其实,世界卫生组织的“致癌物等级”是根据某种物质增加人体癌症风险的证据确凿证据来定的。等级最高的1级致癌物是说有很确凿的证据,显示该物质能增加人的癌症风险。它并不表示致癌能力的大小。比如同为1级致癌物的,还有酒精饮料、中式咸鱼、槟榔和太阳辐射。如果媒体把标题写成《火腿培根为致癌物 与咸鱼同列》,还能吸引眼球吗?

 

其次,火腿肠、培根、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增加癌症风险,在食品营养界早已得到普遍认可。比如美国癌症研究所认为,每天吃50克左右培根,会增加大约21%的大肠癌风险。注意:是风险增加21%,而不是有21%的风险得大肠癌——举个例子说,如果一点不吃的人风险是1%,那么吃的人风险变成1.21%。

 

“致癌”是个挺可怕的词,所以要吓唬别人,就说“某某会致癌”——而人类对于危害存在着“宁可信其有”的天然心态,所以用“致癌”来吓唬人屡试不爽。而实际上,癌症是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基因、环境、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都会对癌症的发生产生影响。现代科学发展至今,每年投入天文数字的经费,无数科学家们前赴后继,各种癌症的发生原因还是一团乱麻。实在要总结一下的话,就是:

 

任何一种癌症,都存在着多种导致发生的原因,但没有任何一种原因会必然导致癌症的发生;一个人得了癌症,也很难归结到某一个具体的原因上去。

 

这就为“专家”们解释“致癌”提供了很大的随意性,比如媒体上经常看到的“某女大学生得XX癌症,医生表示因常吃XX食物所致”——只要那XX食物是种通常所说的“垃圾食品”,医生就立于了不败之地,报道也就会引来无数关注。

 

其实,所谓的“致癌”,并不是“吃了它(或者接触了它),就会得癌症”,而是“得癌症的可能性增加了”——这种增加,多数情况下是感觉不到的,只有通过大样本的调查数据,或者高剂量的动物试验,才能体现出来。

 

比如某种“致癌物”,火腿或者咸鱼,假设吃或者不吃,致癌的发生率可能一个是十万分之一,一个是万分之一,但在人群中这两个发生率的区别,并不能被“生活经验”所感知。国际上对致癌物的分级,衡量的是该物质与癌症关系的证据确凿程度,而描述致癌能力的强弱。比如培根火腿是“一级致癌物”,只是说它能“增加人类致癌风险”这个事情证据确凿,并不能表示它会增加多少风险。

 

好了,我们解释了“增加致癌风险”不等于“一定会得癌症”,并不是说对这样的“致癌风险”就该视而不见,也不是说这样的致癌因素就不用在意。我们的生活中充满得了“致癌因素”,有的致癌风险很高,有的比较低。科学研究的价值在于:确认它们的风险跟“暴露剂量”的关系,再来评估避免这些因素需要付出的代价。如果可以避免,或者付出的代价比较小,那么小的风险我们也应该去避免;如果无法避免,或者避免起来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我们就只能把它控制在“风险可接受的范围”。

 

比如牛奶中的黄曲霉毒素是M1,而花生、玉米、大豆、干果等食物中的是B1,后者的致癌能力是前者的10倍。但是,因为牛奶中的M1很容易控制到很低,所以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是0.5ppb(1ppb是十亿分之一)。而花生和大米中的B1如果也要求到这个限量(即便到这个限量,致癌能力也是同等量牛奶的10倍)——在法律规定上可以做到,但那意味着几乎所有的花生和大米都难以合格。这样的代价是社会无法承担的,所以在权衡现实和风险之后,花生中的B1限量被定在了20ppb,而大米则是10ppb。换句话说,如果牛奶、花生和大米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都在国标限量的上限,那么花生和大米制品的“致癌风险”分别是牛奶的400倍和200倍。

 

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说,“花生大米比牛奶更容易致癌”。

 

再来说说所谓的“抗癌性”。我们常听到商家鼓吹,某某产品具有抗癌功能。事实上,并不是说吃了它就能避免癌症,更不是吃了它就能治疗癌症。它是指:长期食用足够的量,某些癌症的发生风险会低一些。实际上,目前所说的那些“抗癌食物”,对癌症风险的降低并不像“致癌物”增加风险那样证据确凿。

 

一般而言,仅仅是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特定条件下的细胞实验或者动物实验。这样的结果,未必能够在人体上体现,而“即使有效”,所需食用量也是多数人难以长期坚持的。严谨的科学机构并不推荐某种特定的“抗癌食品”,而是把那些所谓的“抗癌食品”作为全面食谱的组成部分。比如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推荐,食谱中三分之二以上的食物来自于植物——在合理的食谱和生活方式之下,癌症的发生风险能降低三分之一。

 

还是那句话,“不讨论剂量的致(抗)癌物都是耍流氓”。只说“致癌”却不说明致癌风险与剂量的关系,基本上只有吓唬公众吸引眼球的价值;只说“能抗癌”而不说明食用量与风险下降之间的关系,也就听听而已。

 

(本文转载自“科学松鼠会”网站,原标题为《面对“致癌物”与“抗癌食品”,我们该怎么办?》,由作者授权转载,内容有增删。本文编辑:章迪思 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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