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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有特权,排号针对老百姓!”这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人员为何这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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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徐新明 2017-07-20 06:45
摘要:“让领导先办”,很像人们熟悉的那句“让领导先走”。其意识深处,还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

7月14日,江苏盐城阜宁交通违章处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不按顺序叫号,私自“照顾”插队的办事人员,在面对排队群众质疑时,她态度恶劣地叫嚣:“我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就是针对老百姓的。”

 

公开亮明“领导有特权”,真不知该夸这位工作人员讲话实诚,还是该批她口无遮拦——当然,这番话很快犯了众怒,如人民日报微博指出的,“这是找骂,更是自黑,将自身的任性、傲慢和洋洋得意展露无遗”。这类任性的“雷人雷语”并不少见。人们要问,是谁给她这样的权力,如此蛮横无理?又是谁说,领导就有“特权”?

 

“让领导先办”,很像人们熟悉的那句“让领导先走”。而近年来关于窗口工作人员傲慢无礼的新闻,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无视办事群众排长队,自顾自午休酣睡;有的不将问题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多次往返,自己宁可玩手机;还有的破口大骂,向群众“泼热水”……不管是什么形式,说到底,其意识深处,还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

 

“官本位”意味着,在这些人眼里,上级领导是权力的来源。上级有权决定自己的升迁和前途,上级便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尤其是那些聘用人员对于领导更是言听计从,唯恐服务不到位,砸了自己的饭碗。至于服务窗口的办事规则,自然是“针对老百姓”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同“领导”,本就是两类人嘛。他们并不知道“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也不明白“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是群众”,更不用说领导干部还有“为人民服务”的天职。 

 

这些都是常识性的道理,本来不必重复。但一些个案频频发生,似乎提醒我们,“大道理”有时候还是得讲一讲。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党章》中写明的。党员干部理应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自觉抵制特权,不搞特殊化,更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就是说,在一个制度体系中,人人都是制度遵循者,没有在制度之上、在制度之外的人。

 

这个道理落到实处,就是该排的队照排,该走的程序照走,不管你是“领导”还是“老百姓”。到政府服务窗口办事,办事人的身份就是办事人,并没有三六九等,也就理应遵循先来后到的规则。何况,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还有一个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的问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才成为可能。

 

再说,领导干部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既然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应当用来为人民群众办事,办好事。政府部门,尤其是一些办事的服务窗口,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因此,公共服务的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府的执政能力的高低;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决定着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程度。

 

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退一万步说,让一位有“特权”的领导满意,却得罪了大部分的“老百姓”,窗口工作人员真得好好想想,这笔账划得来吗?

 

对于排队事件,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已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但这件事更应给所有在窗口面向服务的公职人员提个醒:要摆正好自己的位置,时刻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不过,还有个问题:那位插队享受特权的“领导”,又是何方神圣?在追责的过程中,他的“特权”被追问了吗?整件事因其而起,他不该受到问责吗?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朱珉迕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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