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某是一家电商公司的员工。2016年7月的时候,他和同事发现,最近一些被退回的物品外包装虽然是原来的包装,但里面的物品疑似被换成了假货。
2、供货商也陆续反馈这批物品中部分高档耳机被掉包为相同型号的高仿假货。公司内部系统显示这些订单主要集中在收货地址与联系方式一样的两个账号。
3、平台初步锁定客户阿茂存在退货掉包的嫌疑。阿茂多次通过该电商网站下单网购商品,其中不乏高档消费品,最多的便是高档耳机,但在收到货物后没几天,就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
4、该电商公司开始搜集证据。正巧,这天阿茂又在该电商网站上下单,工作人员在发出去的物品上做了记号,等到阿茂再次退货时,一查便知不是公司原先发出去的货物。
5、该公司还开箱检测、比对验证等过程全程录像。之后,该公司报了警,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确定阿茂有作案嫌疑,很快将其抓捕归案,并于同日在阿茂的住处查获多副高仿的耳机。
6、据阿茂交代,他是耳机发烧友,对耳机的价格、品质很精通,慢慢有网友找他买二手高档耳机。他将目光放在了专卖正品的电商平台上。
7、他从电商网站上订购了一副价值2000多元的耳机,随后又在别处买来了价格低廉的高仿品,然后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期间申请退货。他将高仿的耳机“原封不动”地给寄回去。电商网站收到货物后,同意了退货的要求,并将钱款退给了他。之后,阿茂又用同样的方式,调换到一副价值6000余元的高档耳机。
8、阿茂的手段最终还是被电商公司的工作人员察觉出来。到案后,阿茂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文:张志萍、童画 图:谢振强 题图设计:笪曦 编辑:项建英
本文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漫挑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