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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微生活”低俗广告带有明显性暗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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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20-05-29 18:41
摘要:《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5月27日,账号主体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的“全家微生活”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多网红激情画面流出.AVI”的广告推文,引发网络热议,被众多网友投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5月29日表示,该局执法总队已于当天对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现已正式立案。

5月29日上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网信办,对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告诫,指出其广告推文标题带有明显性暗示,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存在严重导向偏差和内容生态问题,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要求企业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记者注意到,目前该篇推文已经被删除。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企业利用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要求,共同维护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上述规定发布相关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全家微生活公众号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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