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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易居房友”业务员卷跑买家近50万元首付款,门店易主,购房人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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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2020-05-10 06:31
摘要:石先生愤愤地说,自己当初购房就是看中“易居”品牌,可万万没想到竟然中招!

“50万元购房款被席卷一空,全家人急得坐立不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近日接到购房人石先生来电,反映一家人的购房首付款,竟被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587号“易居房友”门店经理“练总”吞吃。石先生愤愤地说,自己当初购房就是看中“易居”品牌,可万万没想到竟然中招!


50万元购房款被一夜卷跑

石先生回忆,经“练总”撮合,他于今年4月10日在海波路587号“易居房友”内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临夏路上的汇丰沁苑小区一套53平方米住宅,当天将1万元打到了房主账户上,并支付了中介服务费。

次日,石先生又通过夫人的银行卡,将注明为购房定金的4万元打到了“练总”弟弟的银行卡上。

随后,“练总”以所购房屋存在抵押,房主征信有问题等为由,要求石先生将首付款45万元打到其个人账户上。期间“练总”一再要石先生放心,自己是大品牌,资金安全绝对有保证,石先生信以为真,便于4月15日与“练总”一同去银行,将45万元打到了“练总”本人的银行卡上,注明购房首付款。

4月23日夜,“练总”匆匆赶到石先生处,掏出多张空白纸张要他签字按手印,说是用做第二天到银行申请贷款的收入证明。

4月25日,石先生到海波路587号“易居房友”询问房屋交易进程,恰好遇到房主。对方竟称,“练总”向其表示石先生不买房了。石先生一听急了,急忙多方联系“练总”,可对方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石先生随即报警。事后才知,早在4月22日,“练总”即电话撤销了网签合同,而房主在收款收据上的有关签名也是他伪造的。


练某被抓,“易居房友”门店易主

石先生提供的海波路587号门店现场照片显示,其招牌“易居房友” “NO.2800”等十分醒目。石先生展示的多张“收款依据”的最后部分,也全都显示有“上海易居房友海波路店”字样。


△石先生提供的海波路587号门店现场照片显示,其招牌“易居房友”、“NO.2800”等十分醒目。


△石先生展示的带有“上海易居房友海波路店”字样的收款收据

记者日前来到海波路现场,看到被投诉的“易居房友”已成了“恒德地产”旗舰店。据紧邻的美容美发店多位工作人员称,以前确叫“易居房友”,最近刚易主。


△被投诉的“易居房友”已成了“恒德地产”旗舰店。

记者走进“恒德地产”旗舰店,看到工作人员有的在清洁打扫,有的在往墙上张挂崭新的宣传品。对方称练某日前被抓,原先的“易居房友”现转到了海波路579号“启泰地产”名下,“恒德地产”是新起的名字,现正在装修、保洁,再过几天,新店就开张了。

5月7日,记者从嘉定警方处得知,练某现已因涉嫌诈骗而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给资源不管理的“赋能”有隐患

据易居(中国)企业集团官方网站显示,易居房友是打造面向全行业的房地产经纪共享服务平台。自2016年1月成立至今,以易居庞大资源体系,为全国中小微经纪公司提供综合赋能服务。易居房友在2019年已完成了10000+门店、30000个渠道和10000个社区的整体建设。


△易居(中国)企业集团官方网站显示,易居房友是打造面向全行业的房地产经纪共享服务平台,为全国中小微经纪公司提供综合赋能服务。

记者于5月7日下午拨打官网上的400-158-1777。对方陈女士表示,海波路587号门店与“易居房友”属于合作关系,对方虽然顶着“易居房友”的招牌,但属自主经营,练某等行为与“易居”无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专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宋安成分析:“赋能”,顾名思义,就是赋予对方获得必要的技能和资源。当前一些大品牌房地产经纪公司,通过输出品牌等途径,为大量小微经纪公司提供金融、数据、无形资产、技术等多种赋能服务。对赋予方而言,同样扩大了品牌辐射,提升了自身影响力。但赋能绝非简单的放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赋予方还要落实规则、限制和有效的监督。正因为门店、练某是以“易居房友”的面目出现,有关行为很难保证不导致品牌蒙尘。

此外,练某骗取石先生购房款的行为,不仅涉嫌诈骗,还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有关房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规定。


相关提醒

疫情渐远,二手房交易缓步攀升。宋安成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下列方面:

一、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房产中介机构。

二、核实交易信息购房前最好认真核查所有产权证明以及二手房主的身份证、户口簿,仔细查看原件,勿完全依赖房产中介提供的信息。

三、坚持与售房者会面沟通。

四、拒绝签署阴阳合同及空白文件。

五、慎交定金,注意索要收据。早在2007年上半年,国家就要求房产中介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购房者应将资金存入或转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下的子账户。交易完成后,通过转账方式划入卖房者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六、妥善保全所有合同、收据、发票等原件。如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提供证据。

栏目主编:毛锦伟 文字编辑: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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