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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35名嫌疑人被上海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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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邬林桦 2020-04-13 15:45
摘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近期,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上频繁出现涉及龟类、鹦鹉类等多个物种野生动物的交易信息,其中不乏有印度星龟、豹纹陆龟、黄头亚马逊鹦鹉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4月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网安总队牵头全市14个区公安经侦、网安部门,会同市、区两级林业、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54个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窝点开展集中查处,抓获涉案人员40余名,查获包括龟、鹦鹉、蜥蜴等类别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80只。

据警方介绍,此类案件网络交易频繁、圈子相对固定,侦查员从网络社交平台上频繁发布非法交易消息的账号实际控制人入手,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逐步厘清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刻画出了整个非法交易网络。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卖家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的野生动物爱好者群内发布交易信息,以每只数百至数万元不等的价格,向本市的数十名买家非法出售龟、鹦鹉、蜥蜴等类别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后通过线下自提的方式完成交易。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上述买卖双方在明知所交易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出售,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陈某等3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人员已被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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