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重点医用防护物资供给。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动防护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增强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发挥大企业表率和带动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
五、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为保障民生必需品供给,应加快推动涉农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春耕备耕物资和民生物资供给稳定。
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分类分批推进,优先支持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产业链优势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保障产业配套。
七、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突出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围绕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新的重大项目。积极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开工。
八、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更加注重市场机制,鼓励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进一步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以需求带动企业复工复产。
九、打通人流、物流堵点。保障流通渠道,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
十、加强分类指导。对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不同区域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