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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活力也是“免疫力”,台州出政策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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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江南 2020-02-06 15:37
摘要:雪中送炭

近日,长三角多地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苏州、湖州、盐城和上海多个区都有类似政策。

2月5日,浙江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和《关于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十条意见》,以实实在在的惠企举措,为民营企业送去“及时雨”。这些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暂定执行到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三个月为止。

政策施行3个月内,台州全市预计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百亿元。

“这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台州欧路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华友说。受疫情影响,欧路莎无法赴欧洲参加今年3月举办的展销会,出口订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这些政策犹如雪中送炭,仅出口保费补助企业就能拿到50多万元。”作为国家级小微金改创新试验区,台州“助企帮扶20条”突出金融特色,强化服务导向。5条金融支持举措,从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内容充实,含金量高。

“你放心,我们决定给你续贷3个月,逾期利息减免,你的征信不会受到影响。”5日上午,路桥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刘杨包的一通电话,让台州市路桥东恒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负责人姚先生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疫情防控期间,路桥农商银行通过网络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得知姚先生没有开通手机银行,正担心贷款到期影响征信。刘杨包立即向总行申请,为姚先生适用贷款展期专项政策,消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股份合作经济发源地、市场经济先发地。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发展,不少企业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紧盯“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高质量发展强市”的发展目标,台州市在非常时期用政策“大礼包”,引金融活水源源来。

《意见》指出,鼓励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开展金融“三服务”,通过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受疫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所需,并精准施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抽贷、压贷、停贷、断贷。

目前保障物资生产等企业的资金需求,迫在眉睫。《意见》表明,辖内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相关城商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企业(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的支持保障力度。支持贷款发放时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设定贷款利率上限,并鼓励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

那么疫情影响比较大,有融资需求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怎么办?《意见》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其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同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此外,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创新方式,确保应续尽续。

该《意见》有力度,有温度,又有台州特色。《意见》指出,将积极运作台州市信用保证基金,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质企业实行“防疫保”阶段性专项扶持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审批,免收当期担保费,并加大对新增首贷户的支持力度。此外,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中小企业房租能减免吗?”“社会保险费可以缓交吗?”面对众多企业关心的税费与成本问题,《意见》给出答复,通过“减免、延缓、补助”三大方式助力企业解决“燃眉之急”。若是企业在本次疫情中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其中因疫情带来的生产投资损失,允许在税费前进行适当税基冲销。

关于中小企业房租,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三个月房租;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此外扶持各类园区内相关企业,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同时今年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若仍有困难者可进一步依法申请延长期限。为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将针对性返还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月4日,台州市出具了首批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意见》针对一些企业的外贸出口,将积极协助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减免企业检验检疫费用,并提高出口企业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标准,让企业外贸物资放心进出台州。

如果说“二十条意见”为民营企业引来的是金融“活水”,那么“十条意见”的发布则是政府职能部门以扎实的服务举措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和组织,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所在。”台州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说,当前市委发出号召,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化“三服务”活动,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让企业能心无旁骛抓生产。

“十条意见”明确辖内各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企业的原料、生产、价格等保障和扶持。例如,要求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对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材料、市场设备等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顺畅;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产品申请,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要求做好企业生产服务工作,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一厂一组” 、专人专班等驻厂联络制度,保障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和生产安全,确保应急物资生产快速到位。

为了保障相关企业的正常有序生产,“十条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全力帮助解决生产人员、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确保企业防疫应急物资满负荷生产;鼓励企业开展扩产扩能和技术改造,对改造经费进行补助;对加大疫情防控新产品研发攻关的企业视情况进行奖励;合理核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减免和奖励政策等。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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