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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综合保税区打造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产业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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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成东 2019-12-08 20:18
摘要: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为积极承接上海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广浦东自贸区改革经验,升级后的松江综合保税区将牢牢把握开放转型新的历史性机遇,结合区域自身特点和优势,秉承“重点聚焦、有序发展”的理念。

日前,松江综合保税区挂牌暨新落户企业集中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这一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正式落地松江。据悉,今年前三季度,松江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居上海关区五个综保区首位。

展望未来,松江综合保税区将唯实唯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勇立潮头,扬帆起航,开启发展新征程,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产业发展高地。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重要功能平台

据介绍,松江综合保税区由松江出口加工区整合升级而成。原松江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设立,是全国首批、上海首家出口加工区。

2018年9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松江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松江综合保税区,2019年9月12日,松江综合保税区通过联合验收组验收,2019年9月27日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验收结果,2019年10月28日正式揭牌。园区由A区和B区组成,总封关面积4.10平方公里,其中A区2.88平方公里,B区1.22平方公里。

目前,松江综合保税区共计落户企业148家,除了广达、国基、豪威等骨干企业外,已吸引恒大国能新能源汽车、星域控制系统、金安国纪等知名企业落户。2018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467亿元,进出口总额287亿美元,进出口额位于全国出口加工区第一位,海关特殊监管区第八位。2019年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59亿元,进出口总额129亿美元,进出口额位于全国出口加工区第一位,海关特殊监管区第八位。(由于2019年6月松江综合保税区未验收,故依旧按照“松江出口加工区”名义统计经济数据)。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以虚拟港口为依托,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是除自贸试验区外,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松江综合保税区适用“跨境电商”、“一般纳税人”、“货物分类监管”等试点政策,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二十一条”)相关政策。

松江出口加工区升级为松江综合保税区,是新时代国家赋予的又一次发展机遇,增强了对外开放优势,提高了G60科创走廊的核心竞争力。作为G60科创走廊的战略枢纽,松江综合保税区搭建了进口、转口、出口的重要平台。松江综合保税区将积极对标《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服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6+X”产业集群发展,以做精做强加工制造中心为基础,以大力打造物流分拨中心为重点,以努力发展研发设计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为新动能、新方向,打造成为深化制度型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新平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载体。

产业政策高地:性价比最优、服务最好、办事最快

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为积极承接上海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广浦东自贸区改革经验,升级后的松江综合保税区将牢牢把握开放转型新的历史性机遇,结合区域自身特点和优势,秉承“重点聚焦、有序发展”的理念。为全面支持未来松江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发展,制定“九条”松江综合保税区核心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条(支持贸易企业落户)对新引进的跨境贸易企业,五年内,根据其销售额的大小予以销售总额5%-10%的补贴。

第二条(支持企业总部发展)支持企业的贸易总部、结算中心入驻,在松江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租赁或购置总部办公楼,按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万元扶持。

第三条(支持新兴服务业集聚)对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等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第四条(提供公共监管服务仓)对新落户的食品、生物医药等企业,提供公共监管服务仓,按其贡献大小,给予2-3年免收仓储服务费。

第五条(支持核心团队建设)。对重点企业的高管,给予交通、生活等费用补助。

第六条(优化服务配套)

1.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设立、变更等商事登记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2.对重点企业,开设海关通关专用通道,安排专人对接,加快通关速度。

3.对重点企业进出区货物查验所涉及的掏箱等全部服务费用予以免除。

第七条(吸引优秀人才)

1.积极帮助优秀人才办理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积分、海外人才居住证、永久居留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R字签证等,协调解决配偶就业;为优秀人才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2.区重点扶持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在本区租房自住者,可给予5年内的租房补助;在本区购买产权房者,按与单位累计签订服务合同在 5 年以上、承诺服务 10 年以上、实际服务期已满2年且业绩突出的条件,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用人单位按1:1出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3.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选拔,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命名表彰。区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每月享受3000元和2000元区政府人才工作津贴,享受期3年。

第八条(G60科创走廊产业政策)

落户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政策。

第九条(特别奖励)

对推动松江综合保税区有重大贡献的第三方机构给予特别奖励。

实施意见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招商热线:67857002    67857057

栏目主编:董齐兴 文字编辑:廖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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