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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售卖“笑气”金额超过2300万!检察机关公诉一起全国最大非法经营“笑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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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19-11-01 06:37
摘要: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欢欣快感,甚至出现幻觉,长期或者大剂量吸入笑气,会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严重者会出现精神异常、精神错乱乃至死亡,不少人将其称为“新型毒品”。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有轻微麻醉作用,原本用于医疗和食品工业领域。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欢欣快感,甚至出现幻觉,长期或者大剂量吸入笑气,会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严重者会出现精神异常、精神错乱乃至死亡,不少人将其称为“新型毒品”。

近日,记者从青浦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今年公诉了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笑气”案,销售金额超过了2300万元。“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是目前全国破获的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承办检察官任玲玲说。

2016年起,被告人庄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境外购入大量“笑气”,并聘请多人通过微信等方式非法销售至全国各地。据庄某某到案后交代,从他这里售卖出去的“笑气”,几乎都卖给了个人用于吸食。这起案子也因此案发。

“去年6月左右,有个年轻女孩在徐泾附近酒店开了间房,连续2天不停地叫‘闪送’往房里送‘笑气’,引起了工作人员怀疑,这才报了警。”任玲玲介绍,警方顺藤摸瓜,将出售“笑气”的庄某某抓获。因为经营“笑气”生意太好,庄某某甚至于2018年3月成立了一间工作室。

“警方查获了工作室从成立到案发的账簿,里面有非常详细的销售记录。”任玲玲说,但工作室成立前的记录已经无法查证,只能根据庄某某银行账户上的购买记录估算,“也就是说,这2300万元涉案金额中,很大一部分是被告人买入‘笑气’的价格,实际销售金额应该更高。”

庄某某告诉承办检察官,他在酒吧、KTV等场所工作时,发现“笑气”在年轻人中很流行,便辗转联系上了一位自称来自台湾的卖家(未到案),从上家那里购买“笑气”销售。后来因为购买者越来越多,他又发展了另一条“进货”路线,从美国进口,几乎每个月都要进口一个集装箱的“笑气”。

除了在自己的朋友圈打广告售卖,庄某某还发展起了代理商。2017年9月起,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自己及被告人庄某某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支付庄某某价款并成为其较大代理商,利用微信朋友圈发送广告宣传销售“笑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60万元。据庄某某检举,在他的代理商中,甚至有还在读书的高中生。

我国并未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而是作为普通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因此商家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出售笑气,构成的是非法经营罪。今年9月9日,经青浦检察院公诉,庄某某、张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和40万元。

近年来,国内吸食“笑气”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记者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2017年至今,全国各级法院已经判决了十几起非法经营“笑气”案。对此,任玲玲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笑气’在青少年中的流行速度特别快,因为不属于毒品或管制药品,监管起来难度很大,值得警惕。”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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