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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访谈】奉贤区区长郭芳: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到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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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车佳楠 荆翘楚 盛晓馨 2019-07-29 19:44
摘要: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必须到所在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区长访谈:奉贤区

奉贤区西渡街道灯塔村村委会将两块共计42亩效益不佳的耕地,用于消纳工程建筑垃圾,造成耕地荒废近9年。将耕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合规吗?耕地还能重新复垦吗?7月29日,做客2019“夏令热线·区长访谈”节目的奉贤区委副书记、区长郭芳对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详情请浏览《奉贤一村庄42亩耕地9年来一直堆满建筑垃圾,还有可能还耕吗?》)

连线中,奉贤区建管委主任汤民首先介绍说:耕地上的建筑垃圾产生于9年前轨道交通和连城商业广场的建设。从行业监管角度来看,建管委会应督促施工单位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目前,村里与相关部门已经行动,对一些建筑垃圾完成了清理。

随后连线的区绿化市容局局长周华表示: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如果建筑垃圾要填埋或者堆放,一定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到建设工程或者低洼地、滩涂等规划外场所的建筑垃圾,必须到所在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绿化市容局也要指派专人到现场予以核实和指导。“不提倡建筑垃圾临时占用耕地堆放,更反对在农田里填埋。”

那这些建筑垃圾应当回到哪里去?周华介绍道,一方面,我们鼓励完善建设规划的标高、堤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的方式,实现源头减量排放;另一方面,奉贤区已经在东西部地区各建了一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处置中心,其中,8月份柘林塘的造林填埋规划将部分投入使用,届时就可以消纳较多的建筑垃圾。郭芳建议,几个部门要统筹考虑,除了去往柘林塘,也要可以考虑投入到4号农村路建设的资源化利用之中。

同时,郭芳要求生态环境局局长卫永明关注村民要求的还耕问题,“9年堆下来这个土地有没有什么问题,一定要检测一下。如果不能种作物,请提个建议出来,让村里再落实。”汤民当即表态,月底之前可以把土地按照要求进行评审,下一步检测好以后,若可以作为农用地,再进行复用。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谁产生谁承担处理”的原则。周华在连线中补充,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如果有建筑垃圾要产生,必须要有申报。市区两级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郭芳指出,如果无法找到偷乱倒的产生人,政府就要托底去解决。

最后,郭芳对三个管理单位的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应当要举一反三,督促建筑垃圾的处理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把相关事务处理好,不能随意堆放到基本农田上。

栏目主编: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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