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经济 > 金融区块链 > 文章详情
官宣了!科创板真有盘中临时停牌
分享至:
 (4)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杨 2019-06-14 17:48
摘要: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来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防范市场大幅波动。


【临时停牌】


《细则》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根据前条规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二)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上交所方面表示,在交易机制设计过程中,一方面,采用盘中停牌冷却措施,可以在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定的冷静期,一定程度上缓解过热的投机炒作氛围;另一方面,适当提高停牌阈值和缩短单次停牌时间,可以尽量减少对市场交易连续性的影响,让市场参与者有更多的交易时间进行充分博弈,有助于尽快形成合理价格。 


【申报价格】


《细则》设定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


据介绍,目前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在确定价格申报范围的具体参数时,上交所进行了反复测算及论证,并充分考虑了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只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平缓价格波动。


同时,《细则》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对科创板市价申报的处理方式进行优化,投资者在市价申报时需设置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即为保护限价),当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防止市价申报以超过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成交,降低投资者交易风险。


【异常波动】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科创板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