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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有资产伸黑手,上海虹口一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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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闫漫 洪纪 2019-05-28 15:31
摘要:他却利用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违纪违法行为持续7年之久,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最终“东窗事发”,掉进了不可自拔的罪恶深渊。

“我忘记了党对我的培养,在贪念的驱使下,不断滑向罪恶的深渊,将手伸向了不该伸的地方。我从一名国家培养多年的国企领导堕落为一个贪污腐败分子,其中的悔恨和痛楚无以言表,需要我用余生去忏悔……”


写着自己的“忏悔书”,上海市虹口区公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乐吉伟后悔不已。然而,世上并没有后悔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今年3月初,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乐吉伟接受组织审查调查。3月底,乐吉伟被开除党籍,并以贪污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人民币1500多万元被全部追回。


贪廉就在一念之间。从第一次对国有资产“动歪脑筋”“伸黑手”,乐吉伟就开始偏离人生轨迹,逐渐走向腐化堕落。


上世纪80年代,风华正茂的乐吉伟初出茅庐,进入区属国有企业虹房集团工作。1992年,38岁的他成为虹房集团工会主席,并担任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虹口区公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当时虹口区范围内的公房管理。  


2004年,经历两次国企改制,虹口区公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成民营企业,乐吉伟的职业角色从一名国企党员干部转变为民营企业负责人。因为工作需要,虹房集团依然委托他负责管理部分经营性国有房屋出租工作,并代收租金。


2005年,乐吉伟在工作中发现有几处产权本应归属于虹房集团的房屋,依然登记在转制后的公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名下时,贪念开始在他心头盘旋。于是,他瞒着虹房集团,偷偷把代管的某号1-3层房屋产权擅自出售,将非法获利的钱款人民币803万余元据为己有。


贪欲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便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利用手中的权力竟可以如此轻易获得财富,似乎一下子“开窍”的乐吉伟,多次玩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欲望不可抑制地膨胀着。即便在虹房集团开展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后,乐吉伟仍不收手、不收敛,一次又一次试探纪律和法律的底线。


2007年至2013年间,在未向虹房集团领导汇报的情况下,他先后9次擅自动用某号4层部分房屋产权和6层房屋产权,向他人提供抵押担保,非法收取他人钱款,获利人民币671万余元。谁能想到,因借款人无法还债,造成了该抵押资产被法院查封并面临强制拍卖的后果。


实际上,国企改制后,对资产权属问题,第三方审计单位和区国资管理部门都有非常明确的界定。乐吉伟深知这些房产属于国有资产,不可以随意买卖,所得的收益应该是国家的,依然知法犯法。


手中有了权力,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也会更多,如果不能在诱惑面前明底线、守底线,而是把权力当成谋利“私器”,侵害国家利益,断送的将是自己的人生前途。


“第一笔巨款带来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乐吉伟坦白,“眼前的803万余元巨款的由来,我用‘天知地知自己知’进行自我麻痹,贪婪和侥幸心理早已占了上风”。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8年8月,虹口区纪委监委收到区检察院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刻展开调查,查实了乐吉伟的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区纪委监委对他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受党组织培养多年的老党员,于纪、于法、于情,乐吉伟都理应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守纪守法、依纪依规、不负重托,做好国有房产代管工作。然而,他却利用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违纪违法行为持续7年之久,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最终“东窗事发”,掉进了不可自拔的罪恶深渊。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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