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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子】用高铁代信鸽“飞翔”,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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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志萍 冯曦慧 毛小榆 2019-04-24 16:53
摘要:用高铁代信鸽“飞翔”,获刑!

龚某是一名信鸽爱好者,曾以亲戚名义,注册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2017年5月1日参加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


为赢得奖金,龚某向鸽友张某提议设置“AB棚”。即除了上海A鸽棚之外,在比赛放飞地附近设置B鸽棚,通过两地轮流饲养,使信鸽具备辨别两地鸽棚的能力。比赛时,信鸽被放飞后,自觉回到距离更近的B鸽棚,然后他们乘坐交通工具,将信鸽带回上海A鸽棚。


龚某找到河南永城市双桥乡农民刘某,出资在其农舍中搭建了鸽棚,每月支付500元,由刘某代为饲养数十羽信鸽。其中约一半为张某所有。


除日常喂养外,刘某还会将鸽子带到距离鸽棚5至10公里的地区放飞训练。龚某也会定期将信鸽带回上海饲养一段时间,让鸽子熟悉位于上海的鸽棚。


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参赛信鸽于河南虞城开笼放飞,共计5850羽信鸽参赛。比赛没多久,龚某和张某便各有3羽信鸽飞回农舍。他们带着这些信鸽,赶至安徽宿州火车站乘坐高铁,并于当日下午抵达上海。


回沪后,龚某、张某将信鸽带至各自的饲养点放飞,造成信鸽自己飞回的假象。最终,二人包揽大奖赛前4名,对应大赛总奖金额109万余元。


成绩公布后,鸽迷一片哗然。有鸽迷指出,第1名信鸽比第5名飞行距离多出18公里,却早到了51分钟。赛方决定对前1000名信鸽进行复检。龚某见形势不妙,便与张某商定将作假的信鸽杀死。


然为时已晚,上海市信鸽协会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将龚某、张某抓获。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文字:张志萍、冯曦慧  漫画:毛小榆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

栏目主编:周寅杰 文字编辑:项建英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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